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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灯具的标志

更新时间:2015-04-20      浏览次数:1369

1. 防爆灯具外壳须设置醒目的*性凸纹或凹纹标志“Ex"。在外壳明显处须设置铭牌。警告牌须清晰可见,设置在适当的位置。如“断电源后开盖"警告牌须设置在开盖附近。

2. 因为爆炸危险场所往往伴有腐蚀性气体的存在,所以防爆灯具外壳上的标志须用厚度不小于1mm(小型灯具厚度可不小于0.5mm)的青铜、黄铜、不锈钢或耐腐蚀性不低于前述材质的其他材料制成。还应可靠固定,不易磨灭或脱落。

3. 检验标记耐久性的方法是:用浸过水的布轻擦15s待晾干后,再用浸过汽油的布擦15s后,目视检查,标志应清晰、不脱落。

4. 铭牌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防爆标志。

B基本标志: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注册商标、出厂日期等。

C性能安全标志:包括额定电压、电流、标称频率、光源功率和数量、允许环境温度(该范围仅为-20~+40℃时可不标)、特定的适用环境标志(如对仅适用某一种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产品,须标明可燃气体的名称或分子式),灯具的分类标志(如"数字)等。

D防爆合格证编号,证明产品已经防爆检验站正式检验通过。

有些产品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带“x"符号,这表明该种产品只能在某种特殊的安全使用条件下使用,规定条件应在灯具外壳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确醒目地注明。例如:有些老标准过渡过来的增安型防爆灯具,因其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光源,防爆安全性能仅相当于现在无火花型防爆灯具,应注明“仅适用于2区"。对仅适用于某一种爆炸气体混合物的产品须注明可燃气体的名称或分子式。对仅适用某一引燃温度以下的防爆灯具须标明zui高表面温度,对外壳只能承受低冲击能量冲击的防爆灯具应注明“仅适用于机械拥坏危险性低的场所"。特殊的安全使用条件有很多种类,使用者在看到防爆合格证编号后有“x"符号,就应注意寻找了解该种产品究竟有些什么特殊的安全使用条件,以便在安装使用过程中正确操作,避免危险。

D附加说明。除上述标记外,为保证正确安装、使用及维修所必需的详细说明,均应在灯具上、内装的镇流器上或与灯具一起提供的制造厂的产品说明书中给出。例如:

A防爆灯具的允许工作位置,有些防爆灯具只允许在某一个位置或某一个角度范围内安装使用,这是因为工作拉置的改变,防爆灯具表面的热分布和zui高表面温度都会发生变化,之所以对防爆灯具工作位置的限制,zui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对zui高表面温度的控制,不让其超过防爆灯具本身所标志的温度组别,产生危险温度。另外,工作位置的变化还会对有些光源的寿命和性能带来影响,对灯具的绝缘材料、电气元件、异线的绝缘性能,寿命等都会带来影响。因此,对安装使用位置有限制的防爆灯具必须明确说明。

B为降低防爆灯具的zui高表面温度、降低产品温度分组级别,设计选用特殊规格光源的防爆灯具须注明光源的名称、型号、泡壳形状和尺寸及生产厂。如不注明,使用者换用其他相同功率的灯泡时,防爆灯具的zui高表面温度就有可能超出使用坏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引燃温度,构成爆炸危险。

C在正常工作的zui不利条件下,电源电缆或导线的绝缘材料在灯具内受到zui高温度如果超过80t时应标出,以便选配相应的电缆和导线。对引入电缆或导线有特殊要求时,需注明规格、型号及适用温度。

D带蓄电池的灯具须说明蓄电池的种类、公称电压和公称容量,以免造成损失和危险。

E对有聚光和类似性能的防爆灯具应注明离被照物体的zui短距离,以防止被照物体被烤焦和燃烧。

F镇流器线圈的额定zui高工作温度tω(C)、电容器的额定zui高工作温度tc(C)、接线图⑤等,以便于使用人员正确安装和维修。

使用者在购买、安装、使用防爆灯具前必须看懂了解产品标志和说明,以便能正确选择、安装、使用防爆灯具,确保产品使用的发全,充分发挥产品的zui大效能。

用特殊规格光源的防爆灯具须注明光源的名称、型号、泡壳形状和尺寸及生产厂。如不注明,使用者换用其他相同功率的灯泡时,防爆灯具的zui高表面温度就有可能超出使用坏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引燃温度,构成爆炸危险。

C在正常工作的zui不利条件下,电源电缆或导线的绝缘材料在灯具内受到zui高温度如果超过80℃时应标出,以便选配相应的电缆和导线。对引入电缆或导线有特殊要求时,需注明规格、型号及适用温度。

D带蓄电池的灯具须说明蓄电池的种类、公称电压和公称容量,以免造成损失和危险。

E对有聚光和类似性能的防爆灯具应注明离被照物体的zui短距离,以防止被照物体被烤焦和燃烧。

F镇流器线圈的额定zui高工作温度tω(C)、电容器的额定zui高工作温度tc(C)、接线图⑤等,以便于使用人员正确安装和维修。

使用者在购买、安装、使用防爆灯具前必须看懂了解产品标志和说明,以便能正确选择、安装、使用防爆灯具,确保产品使用的发全,充分发挥产品的zui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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